貼心小提醒:
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,您即擁有七天鑑賞猶豫期 (含例假日)。鑑賞猶豫期非試用期,如您在這段期間,商品未經拆封、使用、非人為瑕疵造成污損、錯誤品或是其他任何因素,皆接受退、換貨。請詳閱以下說明事項,可以更瞭解我們的相關流程流程,也能對我們的處理方式有更清楚的認識喔!
【換貨申請說明】
- 收到商品超過7天,恕不接受換貨。
- 請注意:商品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敬請見諒。(外包裝封口貼紙或塑膠封膜已撕開,即算開封狀態)
- 請填妥換貨申請表之姓名、Email、手機號碼、訂單編號、換貨原因等。收到您的換貨申請後,我們立即與您確認換貨相關事宜。
- 換貨商品皆不可開封,並請依原包裝寄回換貨商品即可。關於換貨僅接受同款商品 對換,恕不接受不等價商品換貨,請您見諒。
- 當您的換貨需求通過審核後,我們需要你自行將商品委託順豐速運0800-088830,將由我們負擔此次物流的來回費用。
- 若是因您個人疏失(如味道選錯、商品訂錯等),買家您須負擔來回運費($170)。
【無法辦理換貨的情況】
- 提交退貨申請表後的10個工作天內,若因填寫資料有明顯問題卻無法聯繫到您,將取消您的申請。
- 當我們通過您的換貨申請後客服人員會聯絡通知您將商品寄回,但經通知後7個工作天內尚未收到您的換貨商品,將取消您的申請,敬請見諒。